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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**变相开展学科类培训行政处罚公示

发布时间:2025-05-30 浏览次数:1

当事人:**

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:盘兴教罚字〔2025〕第01

处罚事项:**变相开展学科类培训

法律依据:依据《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》第十八条的规定,(二)利用居民楼、酒店、咖啡厅等场所有偿组织开展“一对一”“一对多”等校外培训的;(三)以咨询、文化传播、素质拓展、竞赛、思维训练、家政服务、家庭教育指导、住家教师、众筹私教、游学、研学、冬夏令营、托管等名义有偿开展校外培训的

处罚内容:一、责令停止举办、退还所收费用;二、罚款24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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